为了规范和细化中心接收校外推免生的工作,确保201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苏州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中心2016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1、中心设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指导复试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及复试工作。
2、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按照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汇总申请材料,协调复试小组工作,组织复试,统计复试综合成绩等。
二、接收条件
推免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本学院同年级、同专业前茅;
3、考生本人须取得生源学校推免生资格;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纪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三、复试安排
1、9月28日-10月20日,凡是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按苏州大学推免简章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时确认我校网上发放的复试通知,参加复试。中心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的复试名单以电话的形式通知到每位已确认推免考生,并组织本中心的复试。
2、第一批复试:2015年9月30日 08:00-11:30复试报到,报到地点:苏州大学本部览秀楼(钟楼西侧)101办公室。2015年9月30日14:30综合面试,地点:苏州大学本部览秀楼205教室。
第二批复试:2015年10月8日 08:00-11:30复试报到,报到地点:苏州大学本部览秀楼(钟楼西侧)101办公室。2015年10月8日14:30综合面试,地点:苏州大学本部览秀楼205教室。
第三批复试: 2015年10月10日 08:00-11:30复试报到,报到地点:苏州大学本部览秀楼(钟楼西侧)101办公室。2015年10月10日14:30综合面试,地点:苏州大学本部览秀楼205教室。
第四批复试: 2015年10月12日 08:00-11:30复试报到,报到地点:苏州大学本部览秀楼(钟楼西侧)101办公室。2015年10月12日14:30综合面试,地点:苏州大学本部览秀楼205教室。
2015年10月12日以后,如还有申请推免到中心考生,会根据情况再作安排。
3、面试成绩(100分):英语口语(30分)+综合面试(70分)。
三、提交材料
复试报到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1、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2、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
3、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出版物、科研活动说明书及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及其他证明学术能力和潜力的材料
4、每位考生交纳80元复试费。
如果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优惠政策
1、被录取的推免生在读研期间,经导师和学院推荐,可优先申请硕博连读,可优先推荐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参加国内的学术会议和赴国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
2、被录取的推免生在毕业院校本专业推免综合成绩排名在前2%的同学,在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其余推免生均可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等及以上奖。
五、其他
2、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本人注册基本信息、网上报名并全部网上缴费(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
3、考生可以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在24小时内未同意待录取的推免生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4、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保证录取后能正常进校就读,不得另行就业、出国或再次报考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等。不能保证者,应自动放弃申请推免资格。
5、 金融工程研究中心2016年接收校外推免生咨询电话:0512-65112418,邮箱:zyr@suda.edu.cn,联系人:周老师。
金融工程研究中心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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